盤縣政辦發(fā)〔2018〕182號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盤山縣2018年水稻低茬機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盤縣政辦發(fā)〔2018〕182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相關部門: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盤山縣2018年水稻低茬機收工作實施意見》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9日
盤山縣2018年水稻低茬機收工作實施意見
為高質量完成今年秋季全縣水稻低茬機收工作,鞏固秸稈禁燒和秸稈綜合利用成果,確保全面杜絕焚燒秸稈行為,有效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現結合我縣秋收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域推進水稻低茬機收工作,確保機收水稻留茬高度不超過10厘米。全面杜絕焚燒秸稈行為,確保全縣范圍內“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現一處黑斑”,堅決不能發(fā)生被國家和省市環(huán)保和氣象等部門通報火點情況。
二、工作內容
1.利用縣內自有收割機具進行作業(yè)的,原則上要求使用半喂入式收割機,嚴格禁止外來全喂入式水稻收割機的應用。使用縣內自由全喂入式收割機作業(yè)的,必須確保留茬高度符合工作要求。利用半喂入式收割機作業(yè)所留的稻草,以及使用全喂入式收割機作業(yè)后產生的稻草亂(使用全喂入式收割機必須加裝割刀及粉碎裝置才可作業(yè)),必須在10月31日前自行清運出所在地塊(原則上水稻收割與秸稈清運必須同步進行)。
牽頭部門:縣農業(yè)局
責任部門:各鎮(zhèn)(街道)
配合部門:縣現代農業(yè)服務中心
2.全面加強秋收期間縣域內收割機的管理,整頓秋收期間全縣農機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非法壟斷等擾亂農機市場秩序問題,杜絕中間人層層盤剝。嚴格管理域外機械,確保農機市場穩(wěn)定,有效降低廣大群眾水稻機收成本。
牽頭部門:縣現代農業(yè)服務中心
責任部門:各鎮(zhèn)(街道)
配合部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3.全力做好秋收期間水稻收割機的調配,由各鎮(zhèn)(街道)、村負責本地區(qū)半喂入式收割機的調配,縣現代農業(yè)服務中心負責做好行業(yè)管理和指導,各村對在本地區(qū)進行秋收作業(yè)的農機進行登記并與農機手簽訂承諾書。決不能出現因收割機械不足而導致影響秋收進度及水稻機收留低茬效果的情況。
牽頭部門:各鎮(zhèn)(街道)
配合部門:縣農業(yè)局、縣現代農業(yè)服務中心
4.推行以鎮(zhèn)(街道)為一個責任片區(qū)、以500畝為一個網格單元的網格管理體系。由鎮(zhèn)(街道)村組建巡查隊伍,每天定時深入作業(yè)區(qū)域實地查看作業(yè)質量,及時通報情況,做到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采取鎮(zhèn)村干部包片的責任體系,鎮(zhèn)村干部作為水稻低茬收割監(jiān)管員,堅持全天候值班巡查。每個網格單元都要將工作責任具體落實到人,工作任務細化到田。各鎮(zhèn)(街道)于10月13日前,將各網格單元負責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上報到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和縣農業(yè)局。
牽頭部門:縣農業(yè)局
責任部門:各鎮(zhèn)(街道)
配合部門:縣綜合執(zhí)法大隊,縣網格管理服務中心
5.推進全域水田秋翻(秋旋)和旱田深松工作,各鎮(zhèn)(街道)要結合各自實際,在10月13日前將各自秋翻(秋旋)和深松計劃上報至縣農業(yè)局,11月1日根據上報計劃正式開展秋翻(秋旋)和深松工作,11月底前確保全域全面完成秋翻和深松工作。
牽頭部門:縣農業(yè)局
責任部門:各鎮(zhèn)(街道)
配合部門:縣現代農業(yè)服務中心
三、工作職責
各鎮(zhèn)(街道)及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進一步明確各自工作任務,嚴格落實相關工作要求,確保全面完成今年的水稻收割留低茬工作任務。各部門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縣農業(yè)局:負責指導全縣農作物低茬收割及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組織秸稈的還田、存儲工作,推廣普及有關技術、切實提高秸稈直接利用率。
縣現代農業(yè)服務中心:負責做好行業(yè)管理工作,積極為各鎮(zhèn)(街道)、村提供半喂入式收割機的供求信息,并對全縣秋收和水稻留低茬工作進行全程跟蹤、檢查、指導。
縣公安局、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縣綜合執(zhí)法大隊:負責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做好對擾亂全縣農機市場秩序、作業(yè)機械質量認定、群眾秸稈焚燒管理等相關違法行為的打擊和處罰。
縣環(huán)保局:加強全域農田著火點監(jiān)測,履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的職責,堅決依法查處秸稈焚燒行為,并給予相關責任人法定最高額度的處罰。
縣水利局:負責做好縣內河道的管理,確保不發(fā)生因河道內雜草引發(fā)的火災。
縣委縣政府督查室:負責對水稻留低茬、水田秋翻(秋旋)、旱田深松工作進行全程督查,采取工作日報制度。各村將每日低茬收割及秋翻工作開展情況上報到鎮(zhèn)(街道),由各鎮(zhèn)(街道)匯總后上報到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匯總后及時向縣委縣政府通報工作進展。
縣紀委、監(jiān)察委:負責追究水稻留低茬、水田秋翻(秋旋)、旱田深松工作不力的鎮(zhèn)(街道)、村和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縣財政局:負責籌措資金,做好今年水稻留低茬、水田秋翻(秋旋)、旱田深松等相關工作所需資金的劃撥工作。
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負責水稻留低茬和秋翻(秋旋)工作的宣傳。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曝光。
縣消防大隊:負責做好對可能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焚燒事件的消防應對工作。
各鎮(zhèn)(街道):是全縣水稻低茬收割、水田秋翻(秋旋)、旱田深松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確保實現域內水稻全部低茬收割、水田全部秋翻(秋旋),旱田全部深松的目標。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督導檢查各項工作。各鎮(zhèn)(街道)要將轄區(qū)內每日工作完成情況整理匯總,于每天下班前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委縣政府督查室。
四、保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在縣內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今年水稻低茬收割工作的相關要求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水田秋翻(秋旋)和旱田深松的優(yōu)點好處,以及對沒有按照規(guī)定進行低茬收割的相關處罰措施。各鎮(zhèn)(街道)、村,要充分發(fā)揮廣播作用,每天定時宣傳低茬收割注意事項,并在各村入口設置警示標語牌,設置舉報電話,發(fā)動廣大群眾進行監(jiān)督(舉報核實后獎勵500元),確保水稻低茬收割工作有質量的高效推進。
2.層層落實責任。縣政府成立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縣水稻低茬收割工作的組織領導、監(jiān)督、宣傳、考評工作。各鎮(zhèn)(街道)、村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制,黨(工)委書記和鎮(zhèn)長(主任)對各自區(qū)域水稻低茬收割、水田秋翻(秋旋)和旱田深松工作負第一責任,分管領導負工作責任,各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負直接責任。各鎮(zhèn)(街道)要分別成立督導組并制定責任清單,切實做到每畝地都有人包,每名鎮(zhèn)(街道)村干部都有責任地塊,出現問題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各鎮(zhèn)街要將各自督導組成員名單(見附件2、3),于10月13日前上報到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委縣政府督查室。
3.強化資金保障。縣財政要積極籌措資金,對全縣水田秋翻(秋旋)和旱田深松給予一定資金補貼,原則上每畝補貼30元。在推進秋翻(秋旋)和深松過程中,力爭做到翻地與驗收同步進行,確保翻一畝、驗一畝。補貼資金待驗收合格后,于12月15日前,全部予以下擺撥付。
4.強化督促檢查。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牽頭,組織農業(yè)、環(huán)保、綜合執(zhí)法等相關部門,對各鎮(zhèn)(街道)、村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巡查暗訪,督促全縣水稻低茬收割和秋翻工作要求的落實。及時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通報,采取工作日報制度,將每日低茬收割及秋翻完成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
5.落實處罰措施。對工作開展不利的相關部門、各鎮(zhèn)(街道)、村的相關人員,對主要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給予追責。對在此項工作推進過程中發(fā)生的造假行為,縣紀委監(jiān)察委將嚴肅追究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巡查檢查不利、沒有充分發(fā)揮督導職能的督導組,也將進行嚴肅問責。
對于沒有完成水稻低茬收割、水田秋翻(秋旋)、旱田深松工作任務或沒有達到標準的,縣紀委監(jiān)察委要嚴肅問責所在鎮(zhèn)(街道)政府的主要領導。對沒有完成秋翻(秋旋)、深松任務或達不到標準的地塊不予以補貼,并給予相應的罰款處罰,同時各相關鎮(zhèn)(街道)還要對未完成任務及沒有達到標準的地塊進行整改。
附件: 1.盤山縣水稻收割留低茬工作領導小組
2.盤山縣水稻收割留低茬工作督導組
3.盤山縣水稻收割留低茬網格責任人名單
附件1:
盤山縣水稻低茬機收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孫亞軍 副縣長
成 員:谷 田 縣紀委常務副書記、縣監(jiān)察委副主任
齊 賀 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孫杉杉 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主任
趙福波 縣公安局副局長
梁克強 縣財政局局長
張 哲 縣環(huán)保局局長
羅愛兵 縣農業(yè)局局長
何桂立 縣水利局局長
張恩嶺 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
王 軍 縣農業(yè)服務中心主任
劉 堅 縣綜合執(zhí)法大隊大隊長
王丹丹 縣網格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趙 輝 縣融媒體中心主任
王 強 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王 宇 太平街道辦事處主任
林春山 胡家鎮(zhèn)鎮(zhèn)長
王青杰 甜水鎮(zhèn)鎮(zhèn)長
劉明偉 得勝街道辦事處主任
樸付亮 高升街道辦事處主任
于海超 陳家鎮(zhèn)鎮(zhèn)長
李永波 吳家鎮(zhèn)鎮(zhèn)長
王天嬌 壩墻子鎮(zhèn)鎮(zhèn)長
李 升 沙嶺鎮(zhèn)鎮(zhèn)長
趙文宇 古城子鎮(zhèn)鎮(zhèn)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yè)局,負責全面協調、調度全縣水稻收割留低茬工作,辦公室主任羅愛兵(兼)。
附件2:
盤山縣水稻低茬機收工作督導組
XX鎮(zhèn)(XX街道)
姓 名 |
職務 |
單 位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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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鎮(zhèn)農業(yè)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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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
鎮(zhèn)農業(yè)中心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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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
鎮(zhèn)農業(yè)中心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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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
鎮(zhèn)綜合執(zhí)法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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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
鎮(zhèn)綜合執(zhí)法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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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盤山縣水稻低茬機收網格責任人名單
鎮(zhèn) |
村 |
負責區(qū)域 |
責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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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則上每名網格責任人負責范圍為500畝,各鎮(zhèn)要繪制各自轄區(qū)的水稻低茬收割示意圖,并將每名網格責任人所負責的地塊標注在示意圖上(示意圖與網格責任人名單一同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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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縣委各部委,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紀委,縣人民武裝部,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新聞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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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9日印發(f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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