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單位預算公開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單位預算報表
一、2023年度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3年度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3年度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3年度部門綜合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一、本級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單位預算相關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三、事業(yè)單位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五、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交通運輸發(fā)展戰(zhàn)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為全縣交通運輸行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以及政策標準擬訂、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和事務服務保障。
(二)為全縣國省干線普通公路的養(yǎng)護、農村公路和交通重點工程項目的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負責項目組織實施的事務性工作;為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負責交通運輸站場項目組織實施的事務性工作,參與協調推進地方鐵路、高速公路建設相關事務性工作。
(三)為全縣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城市公共交通、汽車租賃、軌道交通運營、出租汽車、機動車維修、管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交通物流行業(yè)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事務服務保障;承擔全縣機動車駕駛人、道路運輸從業(yè)人員培訓相關事務服務工作。
(四)參與全縣交通運輸行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反恐怖防范相關事務性工作;參與調查處理全縣交通運輸行業(yè)重大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事故等工作;承擔全縣交通戰(zhàn)備保障和應急保障相關事務性工作。
(五)為全縣交通科技、環(huán)境保護、重大項目資金管理等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承擔交通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六)承擔智慧城市交通運輸管理信息服務平臺的應用;為全縣國省干線普通公路路網運行情況及道路運輸運營情況監(jiān)測提供服務;受理“12328”交通運輸監(jiān)督服務平臺和其他平臺轉辦的投訴工作。
(七)承擔縣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本單位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如下:綜合辦公室、財務審計股、養(yǎng)護管理股、建設管理股、質量安全股;6個分支機構為:養(yǎng)護機械服務站、東郭養(yǎng)護服務站、鄭家養(yǎng)護服務站、太平養(yǎng)護服務站、高升養(yǎng)護服務站和直屬養(yǎng)護服務站。
三、預算單位構成
根據《關于批復2023年縣本級部門預算的通知》(盤縣財發(fā)[2023]3號)要求,納入2023年度單位預算編制范圍的一級預算單位: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 。
第二部分 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單位預算公開報表
公開01表:2023年度收支預算總表
公開02表:2023年度收入預算總表
公開03表:2023年度支出預算總表
公開04表: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公開05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公開06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公開07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公開08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公開09表:2023年度部門綜合預算項目支出表
公開10表: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
公開11表:本級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單位預算相關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根據《關于批復2023年縣本級部門預算的通知》(盤縣財發(fā)[2023]3號)要求:
1.收入預算2796.0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796.07萬元。
2.支出預算2796.07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485.86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110.35萬元,交通運輸支出2003.27萬元,住房公積金支出196.59萬元。
3.與2022年度預算比,收入減少107萬元,減少3.68%,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人員工資、保險、公積金都有所減少。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4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48萬元。
2023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比2022年度增加26萬元,原因是增加一臺應急指揮車,交通執(zhí)法車輛12臺在中心填報預算。
三、事業(yè)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3年事業(yè)單位運行經費預算安排69.07萬元,比2022年預算計減少93.85萬元,減少57.6%,主要原因自收自支人員公用經費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其中:辦公費6.75萬元、取暖費14.0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26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資產總額114521.1萬元,其中,流動資產,2018.56萬元,固定資產477.81萬元。固定資產中共有房屋面積160平方米,價值7萬元;共有車輛40輛(一般公務用車24輛,其他用車輛16輛),價值276.55萬元;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萬元;其他固定資產201.26萬元。
五、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根據《關于批復2023年縣本級部門預算的通知》(盤縣財發(fā)[2023]3號),支出預算中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0萬元。
六、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已經編制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應編制特定目標類的項目績效0個,實際編制特定目標類項目績效0個,涉及資金0萬元,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應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為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款)事業(yè)單位離退休:反應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應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職業(yè)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應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yè)年金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款)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項)反應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方面的支出。
15.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 衛(wèi)生健康支出(款) 事業(yè)單位醫(yī)療(項):反應財政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yè)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yī)療保險的事業(yè)單位的公費醫(yī)療經費,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yī)療經費。
16.住房保障(類)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7.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項):反應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運輸方面的支出。
盤山縣交通事務服務中心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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